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到岗工作,薪资咋算?这一问题成为了大家非常关注的一项话题,那么,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到岗工作,薪资咋算?企业不执行怎么办?一起来看看吧。
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到岗工作,薪资咋算?
中新经纬注意到,2020年1月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《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》,规定了各种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标准。
2022年,上海、辽宁、吉林等6个地方再次□明确:隔离期、治疗期、停工期工资等。
隔离期:按正常劳动发放。
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、病原体携带者、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实施的。28日,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16项支持防疫的政策措施。如果工人无法提供正常劳动,企业将按照正常劳动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。
2022年,辽宁、吉林、广东、天津、苏州五地也明确了类似规定。
需要注意的是,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微信号1月7日发布文件,强调劳动者不遵守政府防疫规定,导致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。如果工人要№求在此期间支付工资,他们将不予支持。
治疗期:按病假工资支付。
上海、广东、辽宁和天津明确表示,隔离期结束后,企业应按照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仍需停止工作的工人的工资。
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立福在3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如果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,企业应按照《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》的规定,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支付病假工资。
停工期:区分多种情况。
与隔离期、治疗期、停产期工资支付标准划分相比,根据是否提供正常劳动,是否超过工资支付周期,区分多种情况。
其中,吉林省明确规定,不能恢复工作和生产的企业,应当按照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;
如果员工提供正常劳动,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;
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,按照《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%支付生活费。
天津仅按是否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划分: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在一个周期内支付工资;超过一个周期的,按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的80%支付生活费。
其他情他情况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,一些工人不属于新冠肺炎患者、病原体携带者、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被依法隔离。然而,政府采取了统一的核酸检测和封锁疫区等应急措施,导致无法正常工作。
天津、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,企业可以通过电话、网络等远程方式安排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,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;
劳动者不能远程工作的,企业可以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假、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种假期,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工资;
劳动者不能以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,不休假的,企业应当参照关于停工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。
企业不执行怎么办?
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吴军军3月9日表示,在疫情期间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可以拨打电话12345.或者在“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”上提交违法线索,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会第一时间核查处置,启动调解、仲裁、劳动监察等各种手段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看完以上这篇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到岗工作,薪资咋算?企业不执行怎么办?大家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薪资问题都明白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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