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取消普职分流”系误读?近日,“新修订的《职业教育法》公布以后,有媒体和专家把‘普职协调发展’解读为‘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’,这其实是一个误读,误解。”4月27日,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,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。具体情况△了解这篇“教育部:“取消普职分流”系误读(陈子季:实行“普职协调发展”)”。
教育部:“取消普职分流”系误读
根∩据新法律,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应※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措施,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。这是一个更科学、更规范的▅表达,基于义务教育的双轨教育,与时俱进。它反映了我国↘各级教育质量均衡发展的理念,也为我国优质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陈子季:实行“普职协调发展”
陈子季说,新法律规定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我们掌握。第一个关》键词是义务教育。义务教育后,即初中教育后①实行普通职业分类教育。第二个关键Ψ 词是不同的阶段。这意味着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。第三个关键词是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措施。也就是说,不要一刀切,允许一般职→业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。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▃程度、当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业教育体系的建设,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。第四个关键词是协调发卐展。也就是说,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同样重ξ要。这两种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。优缺点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※,教育方式的差异是相同和不同的。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是由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两个翅膀驱动的。我们应该从辩证的角度来促进。
陈子季强调,义务教育后实行‘普职协调发展’,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,而是改变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理念,实现中等职业教育¤的基本转变,重点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,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渠道。
以上全部内容就是教育部:“取消普职分流”系误读(陈子季:实行“普职协调发展”)。大家都了解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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